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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关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问题的规定
2015-09-10 09:18  

天水师范学院关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聘有关问题的规定

天师院发[2005]148号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院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聘任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水平,保证中级职务评审质量,根据省职改办关于中级职务评聘有关条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学历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1、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学院考核合格,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确定其本专业中级职务。

2、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并符合其它任职条件,可申报评审(考试)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按上述第2条对待。

4、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转正定职被聘为初级职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可正常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财经、医疗卫生等)人员,大学本科毕业、被聘为初级职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在经单位推荐、学院审查同意后,可按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获取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参加工作后,以委培或定向方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允许申报评审(考试)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待学习期满取得学位证、毕业证并回校工作后,对评审通过者再发文通知其任职资格。资格从评审通过之日算起。

7、先参加工作后取得研究生学历者,其脱产上学前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上学期间所学专业和上学后从事技术工作专业一致的人员,上学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

8、未达到学历要求或工作年限要求,需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按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

二、关于年度考核、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1、晋升中级职务,任初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均应达到“称职”以上。

2、根据甘职改办[1997]6号文件规定,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外语水平要达到国家职称外语B级(外语教师须报考第二外语,达到C级要求)。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B级为3年。

3、获得硕士学位或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免于B级考试。

4、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三个模块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人事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省内合格证和不合格成绩有效期到次年年底。

5、计算机专业毕业,从事计算机教学和机房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者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三、关于科研成果

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任初级职务以来须达到下列科研成果条款中的1条以上:

1、作为前5名获奖人,获得厅(局)、市(州)级科技进步、社科成果、教学成果等奖项的三等奖1项。

2、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完成厅(局)、市(州)、学院计划的科研、工程、技术、设计、教学等项目,通过主管厅(局)或市(州)科技、计划、经贸、建设等部门或学院组织的签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取得明显效果。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执笔人)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含2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1篇。

4、主编或参编完成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专著、教材一部,且本人完成部分不少于2万字或累计达到5万字以上。

5、本人或本人作为主要指导教师(第一名),指导学生参加体育、音乐、美术、外语、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科技作品大赛等竞赛(由人事处认定),在全省获二等奖1人次或在厅(局)、市(州)级本专业竞赛中获得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

四、关于工作业绩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在工作业绩方面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师系列

1、任助教以来主讲专业课或公共课,课时量分别达到1152学时、1440学时(以学校教务档案为据,“双肩挑”助教的课时量按有关规定递减),较好地完成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指导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考核合格(以教学督导评价为据)。

2、任助教以来指导教育实习或课程实践1次以上。

3、任助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团总支书记、学生辅导员、教研室正副主任或兼任党政管理工作1年以上。

(二)高教管理研究系列

1、任研究实习员以来从事高教党政管理一至二方面工作,熟悉本岗位管理制度和工作环节,胜任本岗位工作,并有一定工作实绩。

2、独立或作为主要执笔人,年均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管理规则、规章制度等累计2万字以上。

(三)其他系列

1、任助理馆员以来,从事图书资料建设一至二方面工作,熟悉本岗位工作内容,独立承担并胜任本岗位工作,在图书采购分类、编目、主题标引、信息化管理、读者服务等工作中有一定工作实绩。

2、任助理会计师以来,从事财务管理一至二方面工作,熟悉本岗位工作内容,在财务分类建帐、作帐、预决算、审计、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独立开展工作,有一定工作实绩。

五、关于系列转换

1、因工作调动或岗位身份变动,须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在新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学院考核,能履行新岗位职责者,可按规定评审程序、评审条件呈报相应中评会确认转换新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评审通过转换系列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从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得时间算起。确认转换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被聘任新技术职务一年以上,方可申报评审(考试)新职务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关于职务聘任

1、硕士毕业研究生,在院务会议讨论按转正定职的办法确定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报省职改办审核确认并办理聘任手续。

2、离职攻读硕士学位者,在经过申报评审(或参加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回校工作后再办理聘任手续。

3、经正常申报评审程序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学院中级职称限额有空缺、获得该资格的专业符合工作岗位需求的前提下,由院务会议讨论决定聘任后,方可办理聘任手续。

4、以考代评系列参加全国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年度考核等条件具备,学院中级职称限额有空缺,获得该资格的专业符合工作岗位需求的前提下,由院务会议讨论决定聘任后,方可办理聘任手续。

七、本规定从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八、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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